根据中国发明协会、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全国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研究会、中国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研究会《关于举办“第十一届全国高职高专‘发明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大学生知识产权培训的通知》(中发协字2016第12号)文件(附件1)精神,进一步调动我校大学生开展发明、创新、创业活动的积极性,培养学生发明、创新、创业的实践能力,学校组织参加第十一届全国高职高专“发明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发明杯”大赛)。
一、“发明杯”大赛的参赛内容和要求
1.参赛内容
本次参赛活动主要包括:发明制作类、创业类、创意类比赛三项内容。
2.参赛要求
(1)参赛作品应以积极、健康、科学的创新发明为主。
(2)按照“自主选题、自主研究、自行设计、自行制作”的基本原则,参赛选手必须自行设计创新方案;参评的创新作品必须由作者本人选题、自主设计和制作(可在教师指导下,广泛征求家长、专家和同学的意见)。
(3)参赛作品应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等特点。
(4)以第一作者参赛选手上报的参赛作品不得超过2件。
(5)参赛作品必须是未公开发表的原创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不得违反任何法律法规,否则,由此而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6)提交作品附件:发明制作类作品必须上传作品成品的照片(不同角度4张以上)或视频(20M以内),创意类作品需上传创意方案,创业类作品需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3.分类
(1)发明制作类
发明制作作品:主要是通过技术发明制作的具有一定现实意义并具有创新性和较好开发前景的实物作品,特别鼓励已经获得专利授权的作品参赛。
(2)创业类
创业实施作品:主要是在创业计划书基础上的已经付诸实施的创业方案,该创业实体主要管理人员是该项目团队的学生本人(原则上是在校学生)并需提供佐证材料(店址、营业执照、学生在实体中的任职证明)。
(3)创意类
技术创意作品:主要是应用已有技术解决现实或社会中的问题而形成的技术创意方案。
管理创意作品:主要是管理创意书、广告创意作品和营销策划书等管理创意方案。
二、实施和时间进度
1. 2016年4月20日—6月15日:各分院宣传并组织学生在指导老师指导下完成作品申报,填写《第十一届全国高职高专“发明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作品申报表》(附件2),各分院指定专人负责。申报数量不限,6月15日前将发明制作类、创意类作品材料报送至工程研发中心,创业类作品材料报送至团委,其中《第十一届全国高职高专“发明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作品申报表》(附件2)一份,《“发明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作品汇总表》(附件3)一份,同时,发明制作类、创意类作品电子材料发送至章艳邮箱zhangyan.zk@njcit.cn,创业类作品电子材料发送至沈亮邮箱shenliang@njcit.cn。
2.2016年6月20日—6月30日:由工程研发中心、团委组织专家按作品分类进行初评,择优推荐参加比赛。
3.2016年7月1日—8月10日:完善推荐参赛的作品,按 “发明杯”大赛要求制作参赛作品、材料。
4.2016年8月10日—8月30日:由工程研发中心统一上传参赛作品。
三、附件
1.《关于举办“第十一届全国高职高专‘发明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大学生知识产权培训的通知》
2. 《第十一届全国高职高专“发明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作品申报表》
3.《“发明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作品汇总表》
4.第十届“发明杯”大赛获奖作品信息表
工程研发中心、团委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八日
发明杯大赛获奖作品信息表.pdf“发明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作品汇总表.xlsx第十一届全国高职高专“发明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作品申报表.docx第十一届全国高职高专“发明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