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根据《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实施江苏省“十二五”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与教学质量提升工程的意见》,现就申报2012年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开展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旨在促进高校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方法的创新,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尽早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实践等创新活动,不断提高大学生的创新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各校要健全国家、省和学校三级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实施体系,完善省级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从校级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中遴选产生,国家级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从省级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中择优推荐的制度,形成以国家级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为龙头、省级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为主干、校级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为基础,衔接紧密、结构完善的国家、省和高校三级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实施体系。在完善创新训练计划校外三级实施体系基础上,各校要着力构建学校和院系校内两级创新训练体系,包括面向校内全体学生的创新创业教育、面向其中部分学生的院系创新训练项目、面向兴趣生、特长生的各类竞赛、面向优秀生的国家、省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重点项目。
二、立项类型与数量
“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分为三类: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指导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由省教育厅根据情况给予不同的经费资助,指导项目由所在学校落实资助经费。2012年遴选确立训练计划立项项目4280项(包括个人项目和团队项目),其中重点项目875项,一般项目2213项,指导项目1192项。重点项目推荐参加教育部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遴选。
三、资助对象
训练项目申请人为全省普通高等学校的本、专科学生个人或创新团队,鼓励学生跨学校、跨院系、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创新团队申报项目。每个团队人数应控制在5人以内,项目主持人不超过2人,项目组成员必须有明确的分工。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负责一项“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不得一次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
四、选题要求
训练项目不限学科专业,可根据学生兴趣在一定范围自主选题。选题范围为:有关教师科研与技术开发(服务)课题中的子项目;开放实验室、实训或实习基地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与训练项目;发明、创作、设计等制作项目;专业性研究及创新项目,创业计划与职业规划创新项目;社会调查项目;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等。训练项目不得与学生毕业设计(论文)重复。
五、申报要求
(一)推荐名额
参照学校类型、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数并结合教育部专家论证结果分配各高校推荐名额,其中普通本科2720项,民办独立学院407项,高职高专1153项(学校具体推荐名额详见附件1)。
省重点项目将推荐参加教育部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遴选。因此,鼓励省属普通本科高校在省重点项目推荐限额基础上,结合校内训练计划实施情况,增报部分立项不资助的重点项目(这部分项目由学校按照相应标准筹措资助经费),以获得更多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二)申报材料
1.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一式一份);
2.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学校组织管理情况汇报表(一式一份);
3.学校联系人信息表(Excel格式,一式一份);
4.学校推荐项目一览表(Excel格式,一式一份);
5.省属普通本科院校推荐为省重点项目的,在填报“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基础上,另填一份“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
6.省属普通本科院校推荐为省重点项目的,在填报“学校推荐项目一览表”基础上,另填一份“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Excel格式,一式一份),以便我厅统一汇总后报教育部备案。
以上2、4、6在报送纸质材料时同时报送电子文本,1、3、5仅需报电子材料。
(三)申报时间与方式
请各高校对申报项目预先进行校内评审、公示,并择优排序后于2012年6月18日至19日报至我厅高教处。报送地点:江苏省教育厅办公楼1519房间。联系人:魏永军;联系电话:025-83335158;电子邮箱:jsgjwyj@126.com。
省属普通本科院校应于6月5日前,以word格式和PDF格式将“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管理办法需学校正式发文)发送至jsgjwyj@126.com,由省教育厅汇总后报教育部备案。
请各高校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日常管理,充分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实施工作,积极创造各种条件为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活动提供坚实保障,确保实践创新训练计划的实施成效。
附件:1.学校推荐名额
2.相关表格样式
3.专业门类目录
二○一二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