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和《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意见》(国发〔2018〕32号)文件精神,实施双创精英的优生优培,现开展创新创业实验班招生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新创业实验班人才培养概述
以创新教育为基础,以创业教育为载体,将创新教育与创业教育结合起来整体推进,采用“依托课程夯实双创知识基础、依托工坊贯彻专创融合培养、依托基地强化创新创业实践、通过赛事提炼创新创业成果”的培养思路,对具有创新创业意愿与潜质的学生进行分层次培养,全面提升其创新意识和创业实践能力,促进学院创新创业成果的涌现,助力学生在将来适当的时机有效投身岗位创新或自主创新创业。
(1)依托课程夯实双创知识基础。开设4门创新创业课程替换原专业大三课程,不定期聘请校内外创新创业成功的知名教授、企业家等参与授课。课程设置以提高学习效果为最终目的,教育教学、考核评价、学分替换等方式灵活高效。
(2)依托工坊贯彻专创融合培养。通过各专业创新工作坊、校企合作创新工作坊等,引入企业参与培养,通过共同设置训练项目、仿真项目、真实项目等开展实践训练,强化校企合作育人,在校内外导师的共同指导下,协同育人。
(3)依托基地强化创新创业实践。依托大学生创业教育中心(创业街)、英才培育基地等充分锻炼学生,并将学员的优秀项目推荐入驻相关产业园区进行打磨孵化,依托创新创业导师库资源,强化创新创业的实践指导。
(4)通过赛事提炼创新创业成果。组织学生参与各级各类创新创业的基金项目、大学生创新实践项目等,在互联网+、挑战杯、创青春、i创杯、赢在南京、全国创新方法应用大赛、紫金创投等各类大型创新创业类赛事的参与过程中,给予持续的跟踪辅导,通过多轮打磨,提炼创新创业成果。
二、教学组织
双创实验班学制1年,相关教学工作由创新创业学院组织协调,其中:(1)4门创新创业类课程由创新创业学院负责分两学期完成;(2)工作坊部分分为并列的两块:分院专业创新工作坊和学校校企合作创新工作坊。分院负责专业创新工作坊建设及专创融合培养项目选设;创新创业学院负责校企合作创新工坊建设及培养项目选设。创新创业学院根据各类项目的实际需求,结合学生个人兴趣,统筹安排至相关工作坊学习。
三、学生管理
1、党团关系及学籍
学生党团关系、学籍等保留在原分院。
2、班级组织
创新创业学院配备班主任,负责实验班的教学管理。
3、学员结业及毕业
结业:学员修满双创学习的规定学分视同完成原专业大三学年的课程学习任务,可获得双创学习学时证明,同时由第三方专业机构颁发能力认定证书。
毕业:学生毕业证书为原专业毕业证书。
四、招新录取方案
1、开班时间
2019年9月正式开班。
2、选拔对象
我校2017级全日制在校学生。
3、选拔人数
80名左右。
4、报名条件
(1)品德端正,遵规守纪,为人诚信,无违纪处分记录;
(2)具有良好的身体、心理素质和意志品质以及吃苦耐劳精神;
(3)团队合作意识、实践能力强,渴望实现自我价值;
(4)具有创新创业意识,具备一定的创新创业能力;
(5)优先条件:有产品开发或技术服务工作经历者优先;有创新创业实践经历者优先;有优秀创新创意创业项目计划者优先;有创新创业竞赛参赛经历或专利成果者优先。
5、报名方式
学生从“个人自荐”、“分院推荐”两种方式中任选其一:
(1)个人自荐
学生填写《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创新创业实验班报名申请表》,选择“自荐项”,并交创新创业学院刘磊(行政楼A109)。
(2)分院推荐
学生填写《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创新创业实验班报名申请表》,选择“分院推荐”项,交至分院。分院择优推荐,推荐数量不少于下表分配人数。
表1 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创新创业学院首届学员推荐名额分配表
序号 | 分院 | 推荐人数 |
1 | 电子信息学院 | 12 |
2 | 机电学院 | 6 |
3 | 环境信息学院 | 4 |
4 | 计算机与软件学院 | 24 |
5 | 通信学院 | 10 |
6 | 信息服务学院 | 6 |
7 | 中认新能源技术学院 | 10 |
8 | 数码艺术学院 | 4 |
9 | 汽车工程学院 | 4 |
6、工作进程
(1)6月14日之前,各分院宣传创新创业实验班招生事宜;
(2)6月17日之前,各自荐学生将自荐申请表交至创新创业学院(行政楼A109,刘磊);
(3)6月17日之前,各分院完成学生申请表的材料收集,确定好推荐的学生名单,并汇总(1)附件2《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创新创业实验班申请汇总表》(按照推荐次序排序,不推荐但申请的同学也纳入汇总表,放在本表后面部分);(2)所有申请学生的报名材料;交至创新创业学院(行政楼A109,刘磊),电子版发送至:shuangchuang@njcit.cn;
(4)6月21日之前,创新创业学院收集各类材料,组织审议确认名单,并报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委员会审定后公示;
(5)6月28日之前,创新创业学院完成录取工作。
五、其他说明
1、凡经创新创业实验班录取的学生,不增收任何费用;
2、各分院需广泛宣传、充分动员,确保学生的知情权;
3、本通知由创新创业学院负责解释。
六、联系咨询方式
创新创业学院:85842169(刘磊,行政楼A109);
QQ群:314142048
附件1 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创新创业学院学员申请表.docx附件2 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创新创业学院首届学员推荐汇总.docx
2019年6月10日